返回报告库
OGG-B-047·B 级报告·CCUS 与双碳

个人也有"碳账户"吗

碳市场与碳资产 · 碳市场与碳资产。当前权限:全文开放

Access Policy
等级
B
阅读权限
全文开放
解锁方式
已解锁
BOG-GCCUS 与双碳碳市场与碳资产油气与新能源
Report Content

报告正文

个人也有"碳账户"吗?那不是给你派的排放额度

坐一趟地铁、骑一次共享单车、在手机上办完一件不用打印的事——这些动作被折成"碳减排量",攒进一个叫"碳账户"的地方,能换券、能兑权益。听着新鲜,也容易让人心里一紧:是不是以后每个人都有排放指标,超了要交钱?

先把这口气松下来。这两件事,根本不是一回事。

一句话先说清楚

个人碳账户,是把个人日常的低碳行为——公交地铁出行、骑行、节约用电、旧物回收、无纸化办理等——按一定技术规范折算成碳减排量,再以碳积分或权益形式给予激励的一套机制。 目前多由地方政府平台、银行、交通部门、互联网平台各自试点搭建。

各地碳普惠管理办法的口径也很一致:面向的是个人、家庭、社区或小微企业的自愿减碳行为,核算减排量后"赋予一定价值的激励",引导公众参与。关键词就两个——自愿激励

最该分清的一件事

真正要划清的那条线在这儿:个人碳账户不是排放配额,个人不承担清缴义务。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另一套东西。按《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配额是"分配给重点排放单位"的排放额度;清缴,指重点排放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缴纳等同于其经核查确认的上年度实际排放量的配额——没按规定清缴,是要被罚款、被等量核减下一年度配额的。而"重点排放单位"是有门槛的企业:以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为例,年度直接排放量达 2.6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单位才会列入名录。

一句话,那是给排放大户上的紧箍咒,碳账户是给你发的小红花。 一个是管制工具、带法定义务;一个是自愿激励、只有正向奖励,根本没有"欠账"这一说。混着理解,整件事的性质就搞反了。

OGG-B-047 封面

一次骑行"减了多少碳",其实很难算

碳积分背后是方法学,而方法学的难处,恰恰是这类机制眼下最实在的挑战。

难点一:基线怎么定。 减排量=基准线情景排放-实际行为排放。可"你要是不骑车会怎么出行"这件事无从对证,只能拿某种平均情景替代——地方技术规范的做法,是取居民步行、骑行、公交、轨道交通等多种方式的综合出行情景作基准。基线一动,减排量就跟着动。

难点二:不能重复计算。 你坐地铁省下的那点排放,运营方也可能算进自己的账;同一笔减排若又拿去申报别的自愿减排机制,等于被卖了两遍。所以规范写得很硬:不得重复记录和核算减排量,不得在不同减排机制重复申报,登记项目也不得纳入全国和地方碳市场配额管理。

难点三:数据得可核验。 出行距离要靠票务刷卡、订单或轨迹数据算出来,节电要对得上电表,还得可监测、可报告、可核查。核算普遍要求保守性原则——宁可算少,不能高估。

你的行踪,是个人信息

这套机制的燃料是个人数据:去了哪、坐了什么、用了多少电。这些在《个人信息保护法》里不算普通信息——行踪轨迹、金融账户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只有具有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时才可处理,且应取得单独同意;收集则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

所以合规的碳账户长这样:经个人依法授权,才能从公共交通、供电、平台等单位调取低碳行为数据;告知在前、同意明确、授权可撤回。至于把个人碳数据与信用评价、征信挂钩——目前既没有全国统一规则,本身也仍是争议话题,谨慎为宜。不是危言耸听,只是提醒:点授权之前,值得看一眼它到底要什么。

现在到哪一步了

一句话:试点探索为主,还没长成体系。 各地核算方法、激励规则差异不小,减排量跨区域流通困难,跨平台、跨机构的积分互认基本还没打通——有的地方索性把"平台互联互通、碳积分互认"写成未来阶段目标,这恰恰说明当下还没做到。

所以更准确的说法是:你可能已经有一个碳账户,但它既不是"人人都有",也不是"必须有"。

说到底

个人碳账户的内核就一句话:用可核算的减排量,给自愿的低碳行为发奖励。 它和碳市场配额的差别不是程度问题,是性质问题——一个自愿、一个强制;一个给个人记积分,一个给重点排放单位派额度、要清缴。先看懂这条边界,再看方法学算得严不严、数据授权规不规矩,就不容易被一个"碳"字唬住,也不会把一份激励误当成负担。

想把"双碳"这条线——从碳市场配额、CCER 到碳普惠与个人参与——一次看明白? 我们做了份《中国能源转型 2060:一份给大众看懂的"双碳"全景报告》——公众号后台回复「双碳」,拿去看。

个人也有"碳账户"吗?那不是给你派的排放额度|经纬智汇能源研究|经纬智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