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正文
地下的油归国家,企业竞得的是限时探矿权
常有人问:要是我家承包地底下打出了油,这油算谁的?也有人以为,油田天生就是几家大油企的"私产",别人插不上手。
两种想法都不对。在中国,地下的油气属于国家;企业能拿到的,只是一份有期限、有条件的"找油权"或"采油权",而且现在主要靠公开竞争拿。 新闻里常说的"区块招标""探矿权挂牌",讲的就是这件事。
油归国家,企业拿的是"矿业权"
规矩写在《矿产资源法》里。现行版本 2024 年 11 月修订通过,2025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法律开宗明义: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而且这个所有权不因地面土地归谁而改变。所以地皮是你家的,地底下的油气也不是你家的。
企业想勘查、开采,就得依法分别取得探矿权和采矿权,两者合称矿业权。说人话就是:国家是房东,企业租的是"在这块地底下干活"的资格,并且要为此付费(法律叫"有偿取得")。

探矿权和采矿权:先找油,再采油
两种权利分工很清楚。
探矿权,是在登记的勘查区域内找矿的权利,找到了还可以依法取得采矿权。法律给它设了期限:一次五年,到期可以续,最多续三次,每次五年;续期时要按规定核减勘查面积。
更关键的一条:没有正当理由却不开展勘查,或者没有实质性开展勘查,期限届满就不给续。这就是"占着不干就得退"。
采矿权,是在登记的开采区域内开采、并获得采出产品的权利,期限根据储量和建设规模确定,最长不超过三十年。
探到可采资源后,企业可以在探矿权期限内申请"探转采"(把探矿权转为采矿权)。油气还有特殊安排:勘查中发现可采的油气,履行相关程序后可以先开采,但要在规定期限内补办采矿权,行业里叫"探采合一"。
这两种权利还是一种可以流转的财产:法律允许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国家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反过来,为了公共利益,出让部门也可以在期满前依法收回,但要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区块怎么出让:公开竞争是常规
"区块"就是国家划出来、准备交给企业去勘查的一片范围。
《矿产资源法》规定,矿业权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性方式出让,只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另有规定的,才可以协议出让。出让前,主管部门要提前公告区块情况、竞争规则和对受让人技术能力等方面的要求,不得对市场主体搞差别待遇。
成交后,双方要签书面的出让合同,把勘查或开采的矿种、区域,生态修复和安全要求,出让收益怎么交、权利期限多长,都白纸黑字写进去。
落到油气上,看一份真实公告最直观。2026 年 6 月,自然资源部组织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挂牌出让重庆奉节一个石油天然气探矿权区块。公告写明:
- 出让人是自然资源部,首设期限五年;
- 竞买人须为境内注册、净资产达到门槛的内外资公司,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且不能有严重失信记录;
- 按价高者得确定竞得人;
- 成交价要按期缴清,将来开采时,每年还要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继续缴纳出让收益。
也就是说,价高者先拿到的是"找油的机会",油气真采出来以后,国家作为资源所有者还要继续分账。
这套规则从哪来、往哪去
竞争出让不是一夜之间出现的。2017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油气体制改革意见中提出,实行勘查区块竞争出让制度和更严格的区块退出机制。2023 年,自然资源部进一步明确,除协议出让等特殊情形外,矿业权一律公开竞争出让,并开放油气勘查开采市场。
2026 年公开的《石油天然气发展"十五五"规划》,又提出及时组织出让油气战略保障基地里的退出矿权,满足勘探需求。退出来的区块,会重新回到竞争出让的盘子里。
说到底
地下的油气始终归国家。企业竞得的,是一张有期限、要干活、要付费的作业许可:先用探矿权找,找到了转采矿权去采;占着不干,就得退回去给别人。
看懂这一点,再看"某某区块挂牌出让"的新闻,就知道那是在给谁、按什么规矩发"入场券"。
矿权放开、补贴调整,企业的账到底怎么变? 我们做了份《油气产业政策与补贴机制对企业的影响研究》——公众号后台回复关键词「政策」,领取深度报告。